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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子华深有同感地说:“我完全理解这种感受,如果我们家不小心破产了,我就开餐馆去。睡觉穿衣都能凑合,唯独是吃,那可是头等大事!——霭姨,笋虫是什么?是虫子吗?贝爷常吃的那种?”
郭霭眼底闪过一抹骇然,捂着嘴巴惊讶地笑道:“贝爷?把虫子的头生拧下来就吃的那个外国人?那是节目效果而已!笋虫是虫子没错,长在竹子中间,白白胖胖的拇指一条。看着很可怕,其实可干净了。春天的时候,掰断了竹笋,就能抓到……我小的时候,是有乡下的亲戚专门送活的来的。那东西不值钱,但有个讲究,必须鲜活的,因为它蛋白质含量很高,一旦死了,容易变质。”
两个女孩听得无不瞪眼咋舌,程子华却很认真地点头附和:“对对!就跟螃蟹、龙虾一样。死了一会儿就发臭,别说死直了的,就算是快要死的,也是肉散味失,不能入口了!”
郭霭微笑着说:“活的笋虫只需要下锅略炒一下,就很好吃。乡下的吃法,是掐掉头之后,用竹签子串起来了,烤到外焦里嫩,撒一点点盐花……我没有吃过,不过据说,当年巢熏困守城中,春天就想法子过江,到越秀山一带寻摸这些东西来果腹。于是有了那句顺口溜。后来洋城被炸成一片焦土,就连这支歌仔都没得唱啦。”
“那这个院子……”林佳茵不禁游目四周,抱住了自己双臂,手臂上的鸡皮疙瘩清晰可见的,“当时没有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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