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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更半夜,能有意外之喜,雪中送炭般找到一家尚在开门营业着的精致酒肆,魏颉自觉今晚极是幸运,这来得未免也太是时候,心情也跟着变好了些许,遂匆匆将那匹名为赤骥的赤鬃老马栓在了酒肆门口,带着腹中怀胎的彩裙小女子沈笛,与之一同进入了热闹非凡的店铺里面,准备喝个舒服。
入得那家店名唤作“落花踏尽”的街边酒肆之后,魏颉这才发现,其实此家深夜酒肆的面积当真很小,和一般的破旧客栈差不太多。
但即便占地不大,内部光临的客人却几近爆满,个个碰杯换盏,大声侃天尽兴,喝得那叫一个热火朝天。
深冬夜里,虽无风雪飘刮,却仍是异常冷峻难捱,路边地冻、天幕凝寒,幸而这座苍苍茫茫的世间,还有这么一处温意如春的狭小场所,可供人暂时性的饮酒驱寒,彼此间报团取暖。
再无奢求,有此,已幸甚至矣。
由于店面本就不大,除掉中央的台子和一些必要的摆件,面积就更显小得可怜了,半夜里来此地喝酒娱乐的客人又甚多,故而魏、沈二人入店后着实费了不少功夫,方才勉强寻到了一处落座的位置,即便如此,依旧还是免不了与其他人肩碰肩背靠背,颇为拥挤贴合。
既来之则安之,没什么好嫌弃的了。
大晚上在城中找家还开着张、卖着酒的铺子不容易,挤点便就挤点吧,总也比在外头吹风受冻,冷得想流鼻涕打喷嚏来得强,魏颉内力强悍自无惧严寒,而小姑娘沈笛体格孱弱,兼有孕在身,对冷天气的耐受力明显不强,正缺一个温热的屋子暖暖身子,一入酒肆内就宛如捧了个汤婆子,进来就再也不想出去了,吵便吵了,至少能有个暖乎乎的安身之所,胜过外头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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