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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节省空间,陶碗不算大,吃完再盛。
然后他们打开兽皮囊袋,从里面拿出——烙饼!
林琅、厉弦一下子睁大了眼睛——他们没看错吧?这就是烙饼!
也就是说,他们这里有小麦!
林琅心下大喜,光是这,就不枉来这一趟了啊。
还有这鹿群,何其温顺,显然是被驯服驯养了很长的年月了,带上一二十头回去繁殖也是个很不错的主意啊!
角三、角四分给两人一人一个烙饼,笑眯眯说道:“这是我们的食物,别看硬邦邦的一点儿也不起眼,掰碎了泡在热汤里,很快就软了,吃起来又香又软,最重要的是吃了它不容易饿。”
林琅、厉弦道谢,学着他们的样子将烙饼掰碎了扔进汤碗里。
滚热的羊肉汤很快就将烙饼泡软了,用筷子夹起一块放进嘴里,吸满了汤汁的烙饼香软可口,麦香的味道十分浓郁。
是小麦没错了!
“这个饼真好吃啊!我们那里没有这个东西,真是太美味了,这是什么做的?”
林琅夸赞不已,假装好奇问道。
听她夸食物好吃,鹿角部的人都很高兴,笑呵呵争先恐后的向她介绍。
果然,他们的部落里便栽种有小麦,但是产量似乎并不高,他们说起小麦来还是非常珍惜的。
林琅心说这都不是问题啊!只要有,别的都好说!
她亲自动手,选育培育几番,不愁选不出丰产的种子。神农氏血脉的传承,总归是有点儿用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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