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一撇了,琳琅就已经预见到了以后会遇到的大麻烦,可她还是想有自己的孩子!
刚穿来的那阵,琳琅差点就熬不过来了。病得一把骨头,躺在床上,自己一摸胸口都觉得硌得慌。
哪怕有玉瓶这个金手指在,那病去如抽丝的大苦头琳琅却是从头到尾,刻苦铭心的经历了一遍。
夜深人静时,哪怕是她这么乐观开朗的人,一想到再也见不到爸妈,再也见不到亲戚朋友,以后都没人疼没人爱了,那眼泪也是哗啦啦的流。
咬着牙把那一段黑暗时光挺过来后,琳琅觉得自己已经把两辈子的苦头都给吃尽了。
既然吃尽了苦头,那就要苦尽甘来——虽然在这个古老的时空里她孑然一身,除了自己一无所有,但以后的日子她要比没穿来前过的更开心。
所以,无论是做个憋屈的老答应,还是做个得宠的小天使,琳琅都开开心心的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该玩就玩该乐就乐,一个劲儿在傻白甜的道路上狂奔,从不多想,也从不去钻牛角尖,自己把自己搞得凄凄惨惨的,何必呢!越是一个人,越是要活得好!
但孩子的事却是不一样的。
三十岁前结婚,过两年再要孩子,除非能请得起保姆。否则只生一个孩子——没穿来前,琳琅在结婚生子这件人生大事上是这样打算的。听说患有不孕不育症的远房堂姐家里领养了一个女儿,她就心想,要是自己也不孕不育,领养孩子这事就算了,干脆做丁克,潇潇洒洒的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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