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第二次约会依然很顺利。
但关于《姐姐》的谈判,却是从一开始就遇到了难题。
管玉兰代表徐正华,陈邦道代表杜雪岚,一起去见杜雪岚在小岛唱片的管理人——那位与何建良相当不和睦的刘总。
对于两人要合作徐正华的下首作品,那位刘总没有丝毫异议。
《短发》正在越来越红,何建良正在越来越得意,他都看在眼里,他巴不得徐正华愿意跟自己管理之下的艺人合作。
但是,这仅限于音乐层面。
以杜雪岚的咖位来说,MV先行作为宣传的前导手段,并不是不行,但那已经是属于宣发层面的事务,徐正华显然没有插手的资格。
更何况徐正华还要求由他来担任MV的制片人。
更不可能。
另外双方在徐正华的版税分成上,也存在一定的定位差距。
连谈两次,第二次管玉兰把MV的简单剧本也带过去了,据说对方倒是看得很认真,看过之后,还蹙眉思考了很久,但依然没有谈拢。
这一次,甚至是对方主动要求搁一搁再谈。
但偏偏,消息很快就传到何建良那里去了,管玉兰这头赶到徐正华的家里,才刚刚汇报完谈判的情况离开,那边何建良的电话已经打到了徐正华这里。
“正华,你下首歌,想跟杜雪岚合作?”
徐正华知道他的意思,坦率承认,“是啊,我觉得那首歌会比较适合雪岚。”
“其她人不行吗?公司里还有几个女歌手,实力也都是有的,虽然没有杜雪岚红,但小菁跟你合作之前,不也是什么都没有?现在又如何?所以对你来说,这是无所谓的不是吗?实在不行,你相中谁了,我去把她签过来!”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sadfunsad.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