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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御脸色阴沉地看着明辞,拿着玫瑰花回了她的办公室。
助理试探地问他,“二少爷,你要不要给少夫人送束花啊?我看那是九十九朵的,我们可以送个九百九十九朵的。”
“不用,她不喜欢玫瑰花。”
谢御的语气很笃定,眸光略暗。
回到办公室,他的办公桌位于落地窗的旁边,转身可以看到写字楼外的花坛。
花坛之中,有不少花卉绽放。
谢御懒散地靠在椅背上,修长冷白的指腹有一搭没一搭地摩搓着另一只手的指结,思绪回到了五年前的初春。
他第一次谈恋爱,不知道情侣要过情人节,也没注意那天是情人节。
等明辞下课的时候,有人给她送了玫瑰花告白。
“谢谢你的红玫瑰,不过我不喜欢。”
那人问她,“喜欢什么样的玫瑰?我去重新买。”
她说,“红玫瑰太俗,粉玫瑰太轻佻,黄玫瑰太素雅,白玫瑰过于寡淡,花店里的玫瑰看着虽美,我却觉得只是他人精心培育的傀儡,我还是喜欢攀爬满墙的野蔷薇,肆意张扬,生机盎然。”
那人拿着花黯然地离开。
首都大学没有野蔷薇,也没有攀爬满墙的肆意张扬。
或许她是想说,我不喜欢你的玫瑰,也不喜欢你。
谢御的外公家里有野蔷薇,只是不多,那时他开车四个小时去了外公家里,把墙边绽放的蔷薇花全摘了回来。
外公为此还向大哥抱怨,说是他把花摘了之后,门口的蔷薇花架像是被狗啃了一样,一点都不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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