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的风从草地上花丛间树下高高地吹起,我低低地哼着不知名的歌。
从办公室到车的路程按照平时的速度我大概需要花十五分钟二十一秒就够了,但是今天我却还没有走到,这使得我本来还算不错的心情便有些不妙了起来。
脚下的高跟鞋虽然号称采用了最前沿科学的设计以确保人们得到最佳的体验,不过舒适度比起我的运动鞋还是差了好大一截。这种最开始由男人们发明至今最广泛的受众也仍是男人们,长期穿会有损于健康的产品着实令我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今天我只是穿腻了运动鞋,心血来潮想要体验一下高跟鞋便已经有点难以忍受,因此我很难以想象多年前出于工作需要的职场男性、男接待员、男模特们是怎样天天穿着它们还坚持工作为生计奔波的。也许是受到更久远之前的荣国男性缠足的习俗影响,为了“使女人们在看到男人连走路都摇摇晃晃便满足了女人们想要限制男人们行动的占有欲”?又或者只是单纯为了“满足女人们的性欲,使得男人们在被玩弄时足以使人魂销千古“?我不太清楚,也只好妄加揣测了。
伴随着一路或许仅次于纵欲过度带给我的疲惫,我终于走到了熟悉的车旁。
等候多时的司机打开车门后我坐了上去,屁股落在柔软的车垫上那一刻踏实有着落的感觉几乎令我感动到落泪。而直接令我感动到流泪的是车上备用的平底鞋,于是我来不及擦掉眼泪,便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仁不让世界充满爱之势脱下了这一路的枷锁,瞬间感觉整个人都轻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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