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是漆国皇室第十五代帝王,天生六指,非同凡响。
朕有个从小一同长大的表姐,她叫澹台未央。
她又不是父皇的女儿,凭什么能被封公主?凭什么姑母喜欢她多过于喜欢朕?
她的心机浅显到一眼便知。
朕从小就讨厌她。她还把朕右手的第六指掰断了,真是该死。
朕讨厌她那令人发笑的天真和愚蠢。
近日北方鞑靼肆掠,于是朕明里暗里忽悠她,撺掇她跟着武将去北上守边疆。
没想到她真的去求姑母了。
她喜滋滋地跟朕说起姑母允了的时候,朕对她的讨厌又更深了一层。
北边苦寒之地,她竟然能喜欢?还高高兴兴收拾行李,走之前还穿上骑射服,骑着她那匹枣红色的小马驹在朕面前绕了一圈。
说什么要当女将军,给朕守边疆。
朕的边疆要是轮到她来守,那朕这天下的大好男儿都有什么用?
谁知道她还真的带领一队人马孤军深入,生擒对方小将,立了个不小的功劳。
姑母给她封校尉的时候,朕也没法子提出反对。结果她后来就赖在边疆不走了。
难不成是喜欢上了哪个将军?
她那酒鬼老爹纳了多少个侍妾,天天纵情取乐,听闻自家女儿要常驻边疆,闹到皇宫里头,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哭诉。可那有什么用呢,他无权无势,除了那个爵位一无是处,连他自己的女儿都管不住,让他自己去边疆劝,他又嫌路程辛苦。没个出息。未央有个爹,还不如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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