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刚拾起毛球往远处一丢,只听不远处传来了车子引擎声,顿时这肉团子也不管心爱的玩具,撒开短短的腿就往声源方向飞奔。
等车子停稳元幼杉从副驾驶位上下来,就听到脚边急切的哼哼唧唧,“呜汪!”
她穿了一件长羽绒袄,白色的围巾裹着脖颈和长发,只露出上半张脸,鼻头冻得微红;
弯腰将脚边反复蹦跃得奶狗抱在怀里,她便迎接了一场舔舐大法。
“来福,想我了吗?”
怀里的肉球哈着气,湿乎乎的鼻头打了个喷嚏,又睁着水而黑亮的狗狗眼看着她,黏糊又委屈;
这正是他们一个月前在基地外头捡到的那只小奶狗,取名为来福。
后头的温桦插着兜,同她和后头停好车的祁邪打了声招呼,“嘿这小狗崽子真是个小白眼儿狼啊,亏我平时遛它带着它跑,还是跟你最亲。”
这话酸溜溜的,但也的确是实话。
虽然队伍里每个人都对来福很好、喂养它,但从刚睁眼到会爬会跑,只要元幼杉在的时候,这小肉球永远跟在她的身后跑。
原本元幼杉觉得这幼崽又染过病毒又是在初冬诞生,他们很可能养不活它,但来福的生命力比她想得要顽强得多。
不仅好好活着,还十分茁壮,现在每天要喝两瓶羊奶,肚子微凸四肢结实,异常可爱。
她猜测这和来福的基因有很大的关系。
把幼崽捡回来后没多久,元幼杉就发现这不是一只普通的小狗,它是一只进化种,这也是它比其他两个兄弟的丧化都要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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