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遗憾的告诉你,目前的司法解释是点击/浏览次数过5000,转发过500,没有特别巨大这一说,只有情节严重。】
接下来齐律师又交了版权证明文件的原版,上头显示版权是今年四月份注册的。
文淮的律师等的就是这个,这是唯一大概有可能翻盘的机会了。
“根据版权注册信息,这首歌成型的时候,被告还在原告的经纪公司,那么有没有这种可能,这首歌可能来源于被告的某一次哼唱,我是说,他也许提供了一定的灵感。”
齐律师立即便道:“请被告律师提供证据,不要做无端的猜测。”
【这不是造谣式辟谣?】
【他这律师是不是也在诽谤???】
【这么辩护我也会的呀。】
【太不要脸了吧,他那会儿不是才发了新专辑,我记得他新专辑才九首歌,要是这个真的跟他有关系,他会放过去?】
提交完各种证据,很快就到了询问被告的时间。
齐律师:“你为什么要说这首歌是你创作的?你为什要说我当事人剽窃你的作品?”
文淮提前三天断了酒,他的律师警告过他,如果在法庭上让任何一个人闻见他身上有酒味,那他绝对会得到量刑范围内最严重的惩罚。
但是不喝酒并不代表文淮神智清醒,一个人连着喝酒三个月,文淮现在的状态,是酒瘾犯了没法得到满足的状态。
简而言之两个字:烦躁。
“我喝醉了!”文淮不耐烦的强调道:“我醉了你明白吗!你喝醉过吗,喝醉了之后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稍微有一点引导,人就会做出不可控制的事情!我控制不住,我那会儿没有意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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