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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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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上大学,也没有这个愿望。他父亲工作很辛苦,对他们母子也很好。但是在活塞厂的工资余不下什么干别的,包括养一条狗。他十八岁时父亲去世了,当时大萧条正无情袭来。他报名参军以糊口和养活母亲。他在军队里呆了四年,而这四年改变了他的一生。

军队里的想法常令人摸不透。他被分配去当摄影师助手,尽管他那时连往照像机里上胶卷都毫无概念。但是就在这项工作中他发现了自己的业务专长。技术细节对他说来十分容易不出一个月,他不但为两个摄影师做暗房洗印工作,而且也被允许自己拍摄一些简单的照片。

其中一位摄影师吉姆彼得森很喜欢他,额外花时间教给他一些深奥的摄影艺术。同时,罗伯特·金凯从蒙默斯堡的图书馆借出照相和美术书籍来学习钻研。很早,他就特别喜欢法国印象派的伦伯朗对光的处理法。

后来,他开始发现他摄影是拍摄光,而不是物件。物件只是反映光的媒介。如果光线好,你总可以找到可拍摄的物件的。当时三十五毫米的照相机刚刚出现,他在当地一家相机店买了一架旧莱卡。带着这架相机到新泽西州的五月角,把假期中的一个星期花在沿海岸线写生摄影上。

另一次他乘公共汽车到缅因州,然后一路截车到海边,赶上清晨从斯通宁顿的高岛开出的邮船,野营露宿,又乘摆渡穿过芬迪湾到新斯科舍。他二十二岁离开军队时已是一名相当不错的摄影师,在纽约找到一份工作,做一位著名摄影师的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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