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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采薇长剑滴血,遥指着那位戴斗笠的男子,神色十分凝重。
在他身上,她察觉到了一种难以言表的压迫感。
男子抬起头,露出一张冷峻的脸,上面还有一道长长的刀疤,仿佛一条狰狞的蜈蚣。
他用袖子擦干嘴上的油渍,淡淡道:“记住了,杀你的人,名叫胡不胜。”
江采薇心中一震,道:“阁下就是北凉刀王胡不胜?”
胡不胜这三个字,在武林中还是很有分量的,是名动江湖的刀法大师,位列人榜第十七位。
他的经历也堪称传奇,曾是个乞丐,对刀法极为痴迷,每日在瀑布下练刀,却因为没有名师指点,百战百败。
因此当时人们都称他为胡不胜,以作调侃。
但在输了数百场后,胡不胜似是开悟了,他刀法大进,浑然天成,从那时起,就再也没有输过。
这不胜,也就变成了对手的不胜。
胡不胜的手握在了刀柄上,他的刀很宽,不算长,刀柄缠着破布,看起来十分陈旧。
像是从最低等的铁匠铺里随手买来的劣质兵器。
但就是这样一口普通到极点的刀,却成就了他北凉刀王的名声。
江采薇突然道:“江湖中人人都说,北凉刀王胡不胜只喜欢用最普通的刀,怎么今日也看上了我桃花谷的刀?”
胡不胜望了她一眼,淡淡道:“不为刀,而是刀法。”
说罢他猛地拔刀。
锵!
刀鸣作响,如金石之声。
雪亮的刀光好似飞流直下的瀑布,锋锐的刀气一瞬间就斩破了江采薇的护体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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