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宋书华换了衣服出来。
黑色贴身的高领羊绒衫配深蓝的牛仔裤,外面是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和一双棕色软皮低帮靴。头发用发胶往后随意抓了抓,别到耳朵后,自然微卷的发尾堆在肩上,衬出他修长的脖子和雪白的皮肤。
大衣下的男人高挑、内敛,低眉蹙目间,都散发着一种温柔清淡的气质。这种时候,他脸上的三颗小痣又会变得格外显眼,是一种俏皮而挑逗的情调。
尽管陆明臣很了解自己丈夫这一面,又一次看到,他还是不免有些惊艳。或许没有人能理解他拥有一个这样的伴侣还会出轨,连他自己都不理解。
“明臣,走吧。”
“等我洗个澡。”
他身上的衣服穿了一整天,已经皱了。会议室进进出出的,沾染了各种味道。
洗了澡,重新刮了个脸,头发随意抓了抓,换掉白天的正装,选了一件短大衣配西裤。
他很久没有在和宋书华约会时这么拾掇自己,或者说他和自己丈夫已经很久没有约过会了。
约会这种事,一般都是和情人一起做的。
这一身打扮,让他显得年轻了些,但盖不住他那种傲慢的精英气质。这种傲慢配上他那张端正的冷脸,就显得性感。
陆明臣很清楚自己的外貌优势,更了解这种性感是他猎艳的本钱。他只要愿意展露他这一面,就会有人愿意在得知他已婚的情况下,还甘愿做第三者。
人是一种很脆弱的动物,最容易被漂亮同类的爱情哄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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