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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桌子这边,佩妮仔细打量罗南,确定人脸没有问题,例行问道:“你哪里人?叫什么名字?”
“瑞恩,德州人。你可以叫我大兵瑞恩,以前的战友都这么叫我。”罗南随口问道:“你呢?叫什么?为什么要猎杀钉子怪客?”
佩妮面色严肃:“我叫佩妮,洛杉矶人。钉子怪客杀了我和我同伴的父亲。”
这理由无可挑剔,因为钉子怪客最近灭了太多黑帮和贩子。
罗南微微点头:“我听说过,钉子怪客杀了不少人。”
佩妮说道:“我要杀了他报仇!”她继续问:“你当过兵?”
罗南同样有准备:“游骑兵,在阿富汗待了几年。”
佩妮又问:“怎么回来了?听说军队待遇不错。”
罗南继续胡扯:“我从阿富汗部族那里抢了一些值钱的玩意,长官想要拿走大部分,我不乐意,把他揍的躺了几个月。”
美国军队里的龌龊事,不比以色列军队少,佩妮早就有所耳闻。
至于美国大兵的军纪,全世界闻名。
佩妮既是阐述,也是发问:“你近身搏击非常厉害。”
“我祖父和父亲都当过兵,要不是他们,我要上军事法庭。”罗南说出的话,要符合瑞恩得州红脖子的人设:“他们从小就教我,十来岁就训练我,不会干仗不会开枪算什么得州人?我枪法其实也可以。”
他依照从CIA那里收集到的信息继续胡扯:“刚到阿富汗的时候,我表现很出色,参加了五角大楼专门的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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