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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毅已经和方大状聊过了,方大状觉得在这样的情况下当然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修车的钱。
毕竟撞的是狗而不是人!
如果是人,那就不是这么容易了,同样有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的。
说人话就是,如果撞的是人,那么即使对方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导致机动车受损,借此向人们法院提起侵权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这是有明确规定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很简单,机动车和行人相比,很明显机动车是优势一方。
所以如果有人闯红灯你把人撞了,那你说对方把你的车撞坏了要去起诉,你这案子都别想立。
而且传出去还会被网上喷死。
虽然狗好像也差不多……
“我啊,我现在应该是没时间吧,哦你们公司有那么多律师呢,我就不参与了。”
挂了电话,方大状看着笔记本,开始揉脑袋了。
周毅这家伙,还以为他能听出话音呢,结果没想到直接就说这个小案子好像也没必要让他亲自下场。
这虽然只是小案子,但小案子有小案子的快乐,而且这案子很不常见,如果做得好了,宣传到位,有很大可能又是一起以案释法经典案例!
无他,这种类型的诉讼,真的是很少。
因为很少会有人这么刚的,而且大多数情况下,从上到下都会劝你冤家宜解不宜结,赔点钱息事宁人吧。
这不赔钱,反倒是将对方告了的情况,太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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