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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文抄公,在青楼里抄李白的《将敬酒》泡妞或许不太合适。
但萧白也不是什么文艺青年,一把年纪还能记住的诗只有寥寥数首。
《将敬酒》记得清楚的原因,是因为他被某语文老师罚抄了一百遍。
不止记的住,他还写的贼溜!
若非能记住这首《将敬酒》,他此刻只能拿鹅鹅鹅泡妞了……
但若以一剑狐的名字落款,这首诗又显得格外恰当。
诗中句句写酒,譬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两句写的可不就是一剑狐吗?
要不是抄了一百遍的《将敬酒》,萧白还是非常敬畏李白的。
李白要是穿越到修真界,搞不好也是一代剑神——这个任务,将由他萧白替萧白完成。
萧白一边歪歪斜斜的落笔,一边瞎几把乱想着。
他没练过书法,只能通过写的潦草来掩盖字丑。
一剑狐一屁股坐在案角,丰实的大腿叠翘起来。
一边提壶饮酒,一边醉醺醺的看萧白写诗。
不知道是不是喝得太醉,她总感觉萧白的书法,笔走龙蛇,宛若剑舞,隐约中竟有大道真理,剑神气象。
可问题是,什么诗这么长?
“你写的是文章么?能不能挑个短点的,好歹让我也记住,免得进了扇房露了馅。”
“那好,我换一首。”
萧白假装自己才华横溢,大手一挥,提笔就来:
“鹅鹅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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