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
至于怕不怕他……
她总觉得,自己目睹他行凶两次,次次见血,应该是怕的,但不知为何,怎么也怕不起来。
“不要怕我,咱们是盟友不是吗?”尼格玛见她不答,先生扶了扶眼镜,轻声笑道。
洛兰看着他,试着从镜片后的瞳仁中看出什么,但是除了笑意,似乎什么都没有。
他随手把手上的血迹抹在椅子上的白大褂上,声音极其温柔,像陪/睡声优APP的道:“戒指,笔,键盘,表,刀——有什么共同点?”
“……手?”
她话音刚落,就见尼格玛先生将手伸了过来。
他手指修长,手上肌肉和筋骨的形状非常漂亮,手腕以上带着星星点点的血迹。
“是的。”他笑的十分开心,“手。”
洛兰愣了一下,这,这……这是要握手的意思?
她侧过脸看了看他的掌心,很好,擦得很干净,根本不像刚杀过人的。
“我们是盟友。我不会杀你的,放心。”他一字一顿的强调。
说完,他又拎起满是血污的钥匙,道:“你看,我说过的话,都是负责的,是吧?”
话是没错,他说能逃,就真的逃出来了,他说能拿到钥匙,就真拿到了,虽然弄出了人命。
洛兰想了想,反正从阿卡姆逃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跟他上了一条船,不管他是不是变态杀人犯,也只有这一个选项了。
于是她抬起胳膊,伸出手,和他来了个友谊牵。
他再次笑起来,收紧手指,眼神真诚的看着她,说出了后半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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