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这样的人, 他的心里还曾生过一丝本能的畏惧。但第二次、第三次再见,他的心里就没有恐惧存在了。
只有一定要将这些罪犯绳之以法的执念和决心。
民警的工作比起刑警, 危险系数多少要小一些,但也并不是全然没有危险。
当在商业街巡逻的同事给他打来电话,他赶到现场看到一地的伤者和鲜血,尤其其中还躺着一名已经奄奄一息的同事时,先前那些他努力想要忘却的记忆又如排山倒海般向他涌来。
那疯子显然是精神失常,并不知晓自己究竟要做什么, 从头至尾都只是凭借身体的趋势用刀挥向所有素不相识的无辜的人。
他冲上前将那疯子击倒在地,与对方扭打在了一起,并试图去夺刀。
快要将刀夺到手的那一刻, 刀尖是冲着那疯子的脖颈的。
有一瞬间,他脑中的愤怒差点要将他吞噬。只要他稍稍一使力,那刀尖就会贯穿对方的脖颈, 对方也会瞬间死去。
换句话来说,他如果稍不小心,这刀尖也会捅进他的脖颈。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做, 无论对方做了多伤天害理的事, 他都不是那个可以审判动刑的刽子手。
就因为这一秒的犹豫, 疯子挣了一下, 用刀划伤了他的肩膀。
鲜血从他的肩膀一路涌出, 将他身上的警服都浸湿了。
但这点伤, 于已经身经百战的他而言, 的确真的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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