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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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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犹豫,提笔蘸墨,不出十分钟,一幅毛笔字已经写完了。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她似乎没有受前面两场比赛的影响,落笔淡定从容。写完,转头看向身边的陆嘉应。

跟声歌不同,嘉应选择了一只自己可以掌握的毛笔。说起来,她练习毛笔字,不过才半年的时间。要不是莫爷爷喜欢毛笔字的话,她可能还不会用这个软趴趴的东西。

嘉应写得非常谨慎,至于内容,是她现场创作的一首小诗。跟声歌的一气呵成不同,嘉应足足用够了半个小时,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作品。

评委们已经来到了两幅毛笔字的面前,无疑,声歌的这幅毛笔字,非常吸引人的眼球。人定胜天!这四个字彰显了声歌霸气的性格,坚毅的笔迹,恢弘的气势,让评委中的书法家都大为称赞。

“好!好!好!声歌,你习字多少年了?”

“算上今年,已经十年了。”

众人惊叹,也就是说,声歌六岁就开始练习毛笔字了!那个时候,她才上小学一年级吧?天才就是不一样,自己六岁的时候,可能连铅笔都拿不好,更别说习毛笔字。

嘉应看了声歌的毛笔字,的确是非常有气势。这种霸气的感觉和字体,再过十年,她也是学不出来的。这一局,她认输!

虽然声歌的毛笔字的确很棒,但是,嘉应的这幅字,也是不赖的。尤其是大家知道她才习字一年,已经惊呼出来了。比较起来,这一个似乎更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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