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曾忆昔否定了让她的假设, 她也可以借着喝多的借口当作什么都没发生过。
喝多了嘛, 醒来啥都忘了, 揣着明白装装糊涂, 日子还是能照常往下过。
曾忆昔的语气总是这么的不大正经,即使是那句“喜欢死喽”也是半假半真。
她向来不是个游戏人间的人, 一直都过的都还挺循规蹈矩,对人对事的态度也比较认真, 在学生时代也养出了一点刻苦钻研的劲头。所以听完曾忆昔的口头回答后,她依旧不那么确信, 所以又试探着戳了戳他脸颊。
曾忆昔刚捏她脸, 她也不能被白占了便宜,“酒壮怂人胆”这话倒是确实诚不欺我。要是滴酒不碰的状态,她哪敢如此大胆。
在戳曾忆昔的酒窝时, 他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耐, 反而是一副任君采撷的纵容姿态。
语言或许如清晨的霜露一样苍白, 但经过这一番动作试探后,江月稠终于确证了她的假设。
这个验证比今晚的酒还上头、还刺激。
车窗外没有几盏灯,冷风吹着一张被遗弃的广告单跌跌撞撞地飘。
引得她的思绪也跟着东飘西荡。
直到曾忆昔开口:“你这疤还没消掉呢。”
江月稠才发现自己的的手,还被扣在他的掌心里。
循着声, 她去看曾忆昔。而彼时,曾忆昔正低着眼睫,在看她右手食指上的那道细窄的疤。
那道疤痕在她的指腹上,深褐色的一小块,嵌在了血肉里,长成了一体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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