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指着那成堆的尸体对他说,那就是血的颜色,那就是红色。那时候他看着那些深深浅浅的痕迹,觉得看不见红色也很好。
但是现在,他忽然有点恨了,恨自己为什么会得这种病,为什么会看不见那鲜艳的,据说是很好看的红色。为什么会看不见这个女孩子娇艳的红唇、脸颊上妩媚的红晕,以及点缀着她头发的璀璨宝石。更遗憾的是,即使是这不够完整的美丽,以后也不会属于他了。这女孩子终将嫁为人妇,那时候即使能再相见,只怕他也要避嫌了。
桃华没想到沈数会说这句话,有点吃惊地抬起头来,就望进了那双深沉的黑眼睛里。
沈数的长相据说是随了母亲,轮廓俊美五官出色,只是在西北多年,肤色已经被风吹日晒成了蜂蜜一般的颜色,放到京城来说就嫌不够高贵文雅了。不过在桃华看来,男人实在没必要那么白,是要当小白脸么?而且他有这样一双眼睛,如同深深的潭水一般……
桃华突然意识到自己盯着那双眼睛已经看得够久了,连忙转开目光,重新低下头来:“王爷何出此言,这本也不是王爷的过错,乃是有人心眼俱脏,才视人如己罢了。”
院子里这些年轻人当中,也不是人人的家族都与于氏一族交好的,且于铤不过是于家旁枝,也不是人人都看得上他。桃华这话一说出来,便有轻微的嘻笑声响了起来。
于铤一张脸胀得血红,愤然抬头去看,却见那女孩子站在廊上,背后是一大棵开着粉红色花朵的木芙蓉,衬托得那个淡蓝色身影清雅如一泓湖水,而簪子上镶的两颗红色珊瑚珠映着正午阳光成了两团艳红,就如波心的倒影之中突然闪起亮光一般,明亮得让人不敢正视却又舍不得移开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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