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伤口,包扎。
林天把闻人吟霜抱到床上,说:“伤口有点深,我去外面弄点药来,防止发炎,要不然这么漂亮的小脚,就算在脚底下,留个疤也不太好。”
过程中,林天握着她的玉足多摸了好几下,甚至都有些不愿意放开了。
闻人吟霜脸上微有羞涩,红润如果,而且指腹刮过脚底软肉的感觉,又痒又酥,她勾了勾脚趾,强忍着上面让她要叫出来的触感,轻颤道:“老公,我发现一个事情,你是不是……有点恋足癖啊?”
呃——
林天愣了愣,这话好像舒婕也说过。
说起来,自己好像真的对美女的玉足有那么一点点,格外的偏好。
有人说,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这话倒也不错,可是对一些亲近的男女关系而言,女人的脚,更是第二张特别的脸,就从一些搜索引擎的关键词来看好了,美/足,绝对比美手的搜索量要大n倍,玉足也比玉手更能激起男人的冲动。
林天脸上略有尴尬,不过随后就说:“这主要得怪你的脚生的太美,再说,你有没有听过有个诗,六寸肤圆光致致,白罗绣屧红托里。南朝天子欠风流,却重金莲轻绿齿。连古代诗人都这么说,我这也不算过吧?”
闻人吟霜听完就吃吃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你连这么冷门的古诗都能背出来,说明你的恋足癖真的很严重呢!”
“是吗?”林天微微有些发愣,随后一咬牙道,“恋足就恋足,那也没什么吧,我就恋足了,你怎么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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