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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余亚蓉的态度,完全可以预料到,这份遗嘱,对乔以笙并不是个好消息。
乔以笙对遗嘱的内容愈发好奇了。
律师并未吊大家的胃口,很快把陆老先生那份封存了几十年的遗嘱宣读出来。
意思总结出来,就是,倘若陆清儒将私生子找回陆家,那么陆老先生生前的所有财产,包括他所持有的陆氏集团的股份,不给陆清儒,而是给陆老先生的三个孙辈。
即,陆家晟、陆家坤和余亚蓉三人。
重点无疑在股份。律师也是担心在场有人不明白,所以稍稍做了一番解释。
一直以来陆清儒都并非个人百分百控股陆氏集团,分配给外部占股的比例最早是百分之十,剩余的百分之九十由陆清儒和陆老先生对半占股。
不过陆老先生就像个挂名股东,陆氏集团向来只由陆清儒说了算。他们两人是父子,且陆老先生仅陆清儒一个儿子,没人认为父子俩会分裂。
事实上也确实,直至陆老先生去世,父子俩也没有分裂。
当年,陆老先生并没有立遗嘱,所以根据法定继承,陆老先生的股份自然而然地归陆清儒所有,陆氏集团真真正正地成为了陆清儒一个人的。
现在却突然冒出一个陆老先生的隐藏遗嘱。
乔以笙不太清楚,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但既然余亚蓉能这样带人过来,大概率,是有效的……?
陆家的旁系代表之中倒是有人提出疑问:“我记得以前好像查过公证处,没有在公证处的登记里找到过老阿爹的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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