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上的一张名贵宣纸,又从旁边的笔架上挑选出最细的毛笔。
他倒要看看,是谁更胜一筹。
叶季眼睛一眯,这老头子还是这么不服输,居然用毛笔来为难小呆子。
这毛笔的使用即使是星际探索时期,地球上依旧有人居住的时候就只有几十人会使用。
而到了他们现在的时代,估计就只有这个痴迷于古中国文化的陛下能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了。连他也不过会用,但却并没有仔细练过。
他只能寄托于这小崽子像不知为何会写字一样会使用毛笔了。毕竟她也是个“古地球人”。
奥斯本将细小的毛笔塞进小呆短小的五指中,“呆呆知道这是什么吗?”
点头,她知道。
“哦?”有意思,“那说说看,这叫什么?”
“毛笔…”
奥斯本不禁对这小呆子有些许改观,当初他问他家那三个小兔崽子的时候,一个回答木棍子一个说是眉笔,真真是气死他了。
“会用吗?我来教你用好不好啊。”
叶季看着父慈子孝的二人,心里有些泛酸气,为什么无视他啊掀桌。
要问小呆最喜欢什么,她的回答肯定是第一大叔和小枫,第二就是学习。现在大叔的亲爹亲自教她学习,她真是高兴的很。
看着小呆仔细的神情,奥斯本对这小幼崽的印象又上升了不止一个档次。不仅好学仔细还学得快,他觉得自己骄傲得很,教的更认真卖力了。
叶季无聊的看着两个人在纸上写写画画,觉得早上被小枫赶跑的瞌睡虫又回来了,没一会就昏昏欲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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