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下一刻,不约而同的爆发出意味深长的“哦”声。
在校内,难得看见举手投足间都如此儒雅清矍的男人。就连A大公认的校草,不光没有薄景沅的成熟范儿,就连引以为傲的皮囊都逊色许多。
台下的学生已经冒出星星眼。
罗晴也有些傻。
拽拽初意,支支吾吾的开口,眼睛盯着薄景沅不放:“在报纸上看……没这么帅啊,天啊,现在报纸的照片都会骗人了!”
活脱脱的花痴样。
倒是不奇怪,A大虽属重点大学、高等学府,但也难得遇见样貌与实力并存的社会精英。不但皮囊有倾城之色,气质上还成熟儒雅,这样的男人,最讨女学生的喜欢。
初意也不例外,她最喜欢成熟的。早在好几年前她便想过,如果将来找男朋友,一定要找一个比自己大几岁的。最起码不会发生婆婆妈妈她都觉得墨迹的问题。
但薄景沅似乎不是初意的菜。
在其他学生议论时,初意始终抱着臂,安安静静的看着台上。
台上的薄景沅同样平静,端坐在特地铺了红布的讲桌前,十指交叉。他皮肤白皙,手指的颜色与红色桌布对比明显,黑眸若深潭,波澜不惊。大约是见惯了这样的场面。
他的目光在台下草草扫了一圈,没有目的,唇畔礼貌性的扬起。目光收回时,唇角勾出的浅浅笑意,如盛夏暖阳。成熟、礼貌,还带着几分优雅谦逊在其中。
罗晴抓着初意的手臂,激动到不能自已:“睡!去睡他!走!我们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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