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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是一位性情刚烈的女性,和一般形容出来的“慈母”、“三春晖”,再文雅点的说“萱堂”、“令慈”这样的尊仰不怎么联系得上。她有时也“手中线”为我补帽子,缝衣裤上挂破了的三角破绽,“缭”被脚趾顶透了的鞋,然而这印象不深,每逢忆及,她常常没有握针,而是擦枪——一堆的枪机零件摆在桌子上,各种颜色油污了的破布条、棉纱,还有“鸡(机)油”,擦拭了一件一件再嘁里喀喳组合着“对”起来,魔术般地又复原了:一杆闪着暗幽幽烤蓝的“双笔箫”手枪又握在手中——她是与新中国共同诞生的第一代警察,1948年是县公安局的侦查股长。1949年已成为陕县的公安局副局长了。除了打枪,她还骑马,过黄河进伏牛山,都是骑马走的。能打枪、骑马,母亲在我心目中不是依门盼子灯下走针的女人,而是英雄。
“英雄”也打儿子。因为我的淘气调皮永远长不大;因为我逃学不肯受调教;因为我诸门功课成绩的“臭”,不知多少次被她打得三魂七魄不归窍——拖着拉着……夹着我杀猪样的尖声号哭,毫不留情地拳打脚踢。当然,挨打的部位永远是只有一处,屁股……打过就忘了,以至于我永远都以为,打屁股肯定补脑子,不打屁股的必定不是好妈妈。记得第一次挨打,是一个秋天。公安局的院子里有一株很高很大的梨树,几个农民装束的人在树上摘梨,手里提着很长的麻袋,摘下就装进袋里。我当时四岁吧?就站在树下,偶尔有落下的梨就捡起来,飞快送进屋里塞进抽屉。如此往返,竟捡了多半抽屉磕烂了的梨。半夜时分,母亲开会回来,我(其实一直熬着瞌睡在等她)从床上一跃而起拉开了抽屉,说:“妈!我捡的,你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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