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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
即便是个好人,去那些行当干几年,也会受到环境熏染。当然不排除出淤泥而不染者,只是相对少了点。
这穷乡僻壤之地,冒出孤零零一家小客栈,而且还是被匪船送来的终点站,沁儿觉得这里不会是个太好的地方。可谭不疯肚子饿了,便不听话,沁儿呼唤他不住,眼瞅着他闯入小饭馆。
沁儿身体虚弱,使不上力气,而麻佬给她的药丸也并不是很多,估摸着也就是十几天的药量。
店里只有一男一女,那男的脸色阴沉,而女的看起来却是个热心肠的。那女的见谭不疯衣衫不错,便也没拦着他,谭不疯掀开锅盖就抓肉吃。
不久沁儿走过来,妇人见是病恹恹的一个女子,更是放下心来,随后擦拭桌椅板凳,让他们坐到屋里吃。
见谭不疯已经吃了好几块肉,沁儿干脆不管他了。可沁儿依然不吃,只是从背包里掏出一块油饼。店家送来白水,沁儿也不喝。
不久后谭不疯突然脑袋一沉,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看来那肉有问题,不知放了什么蒙汗药,在锅里煮过也能把人吃昏睡过去。而店家夫妇,压根就没打算对沁儿下药,在他们眼中,这病恹恹的女子不值得下药。
脸色阴沉的男人走过来,仔细看了看沁儿和谭不疯,对妇人道:“女的可以煮,男的做猪肉大葱包子。”
听到这句话时,沁儿首先不是害怕,而是感到恶心。也就是说刚才谭不疯吃的不是猪肉,难怪那肉有一股子腥臊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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