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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叶文初没有去顺安康,直接到县衙来了。
他去见蔡明岳。
蔡明岳的牢房让人收拾干净了,他坐在木床上,前面放着茶几,茶几上点着油灯还泡了一壶茶。
他捧着书或者账册在读,乍一看,还以为他不是在坐牢,而是在办公。
打开木门,叶文初走进去,道:“蔡大人,早!”
“你就是叶四小姐?”蔡明岳放了账册,端茶啜了一口,复看着她,“今天是最后一天了,再查不到东西,本官就不奉陪了。”
叶文初坐下来,惊讶地看着他:“怎么可能呢!你是当事人,放了你,难道我们抓马则为?”
叶文初提了茶壶闻了闻:“这茶不错,你家里人刚刚送来的?”
蔡明岳盯着茶盅,又看着她,忽然将茶盅丢在了地上:“我的东西,谁让你碰的?”
叶文初迅雷不及掩耳的手速,将他的账册拿起来随手翻了几页,又还给他:“我帮你烧了?”
蔡明岳气恼地瞪着她。
叶文初挑眉道:“我们不认识,蔡大人却对我这么大的敌意?我知道了,你和刘兆平是好朋友。”
蔡明岳眯了眯眼睛。
“可刘兆平叛变,你打算罪加一等?”
蔡明岳确实是刘兆平的朋友,在税粮上这么多年他一直配合刘兆平,这些事所有人都不知道。
蔡明岳讥讽道:“小姑娘,你才十多岁,应该像个女人家的样子,如此刻薄,你断然是嫁不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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