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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成名的小说家 第2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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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凶手多半也不是在夜店下的手。那里的环境再差,一开口一上手,不至于分不清男女。

弄错了人,证明双方未有交流。

那多半在喝完酒离开的当口了,且仍在夜店附近,所以凶手才会将他送返,伪装成醉酒冻死。

从监控 口供,可作如下梳理:

1号嫌疑人:3号晚上,9:10-9:45,吃夜宵;5号早上,7:20-7:35,附近有任务,并吃了早饭

2号嫌疑人:3号晚上,8:35-12:10,泡吧蹦迪;6号晚上:9:05-11:30,泡吧蹦迪

3号嫌疑人:3号晚上,10:20-10:45,吃夜宵;5号上午,8:40-8:55,送羽绒服到干洗店

考虑到2号嫌疑人在离开时,明确拍到了驾驶座上的代驾,虽然看不清脸,但应该不是死者。

暂且排除他的嫌疑。

1号和3号,都吃夜宵,都是5号早上、上午来过,实难分辨。

愁啊。

什么夜宵这么好吃?

当天晚上。

简静沿着定位仪的指引,牵着狗,假装遛狗,往1号嫌疑人的车边蹭了蹭,灵活的手指擦过后视镜,顺利回收仪器。

然后,稍微打量了下他的车。

一辆非常普通的小面包,白色,车身很脏,轮胎沾满泥土。

运尸体足够了。

她转身,看向对面的这一条夜宵街。

12月的夜里,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也不见几个正经的店铺,全是支出来的摊子,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塑料桌椅胡乱挤在一块儿,周围只有尼龙帐篷挡风,头顶是裸露的电线,灯泡明晃晃地挂在脑袋上,散发着腾腾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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