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动情地喘息。
“你是想闷死我,一尸两命么。”顾明月嘟着被吮红的唇畔,小声抱怨着。
“?!”
钱云笙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他握住顾明月的双肩,兴奋道:“有了?!有了?!”
“瞧你那傻模样,唉唉,快放下我!别转,我头晕~”
“明月,明月你太棒了!哈哈哈哈,我们有孩子了,我们有孩子了!”
男人的朗笑声在屋里回荡,他不知抱着顾明月转了几圈后,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到椅子上坐好,随后握住她搭在膝盖上的手,双膝跪地。
“明月,你知道我爱你,你和肚子里的孩子,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我不能失去你,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虽然现在说有点晚了,但我终于能够堂堂正正的说出口——明月,嫁给我吧。”
“好。”
民国十四年春,为了赶在顾明月肚子鼓起来前办完喜事,钱云笙与顾明月的婚礼在北平仓促举行。虽然时间上是仓促了,但该有的排场一样没少。
只不过,这是一场宾客虽多,却都是陌生面孔的奇怪婚礼。
男方没有亲人,参加婚礼的友人都是些生意上的伙伴。而女方,亲友处唯有两人。大多数观礼的客人,都是慕石小曼及弗兰克之名而来。
但这都不重要,只要新人觉得幸福,便足够了。
参加完婚礼的第二天,雪兴泽便启程回上海。半个月过后,顾明月收到家里的第一封来信,得知了郭澜香竟是从北平追阿泽到了上海,硬是要做他的随身医护人员,着实令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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