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甚至渴望她。
但她已经,她已经看过他的信。她知道了。她知道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他没对任何人说过──只除了前妻。可现在她知道了,这个陌生女人。她会回到西雅图。她会告诉其他人,她会告诉媒体。她可能已拿走其中一封信做证据。
他抓出所有信件,大踏步走进厨房,拿起威士忌酒瓶和酒杯,再把所有东西带回房内。灌下一杯又一杯烈酒,他把信按时间顺序排好,逐一查阅,凭记忆判断信件是否齐整。似乎全都在,但他也可能搞错。毕竟那是艾迪写的信,不是他写的。他写的才是最危险的。他不能脸对脸的告诉她发生的一切,他唯有写信告诉她。现在他后悔了。
别把东西写下。他苦涩地想──永远不要。他突然想到他的日记,那才是最最危险的物证,它把每个恶心的细节详述无遗。
把它放哪里了? 在狂怒与酒精的燃烧下,他颤抖着搜索起来──床头柜、梳妆台、衣柜。回到起居室,回到桌子上──没有。储物柜?没有。书架上也没有。甚至连厨房的抽屉也搜过了,没有。
只剩一个地方没搜过,他转身,望向小卧室那扇紧闭着的门,只剩那里了──
第三章 小屋灼热.3CCCCCCCCCC
第二天醒来时,他脑内充满邪恶。威士忌蚕食他大脑,而她闯入他的避难所──这所木屋,它是这个狗屎地球上唯一可以令他感到平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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