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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披甲。”常遇春望着已经距离不远的元军大营,淡淡下令。
现在,他们已经距离元军不远了,大概还有着十里左右的路程,在这里,已经能看到元军大营在黑夜里的火光了!
而元军,撒出来的侦骑,也都被收拾干净了,确保如今的元军还不知道明军已经贴合到了如此近的位置。
十里的路程,跨上战马,连一盏茶的工夫都不到,就可以直接杀奔元军大营,发起突袭。
就一万明军,对着十五万的元军大营发起突袭,常遇春没有丝毫的胆怯。相反,越靠近,常遇春只感到兴奋的血液不断在胸膛中流淌。
这是对战争艺术的追求。
是对胜利的渴望。
“换马。”常遇春跨上了一匹新的战马,身后万余骑兵依法炮制,也是换上了新的战马。
为了追求速度,常遇春使用了一种非常奢侈的办法,直接命令士卒骑着战马,火速的逼近元军大营。
按照常理来说,这完全是不可想象的。
太奢侈了!
战马,是一种特别娇贵的物种,一般来说,不是到了打仗的前夕,都是舍不得骑的。
虽说现在的战马都已经钉上了马蹄铁,可是,长时间奔波,对战马的体力,也是一种消耗。对于战马这等娇贵物种来说,也是一种耗损。
而常遇春到了此时,并未发出进攻的命令,他仍在等待着。
他为人虽说狂莽,可并不傻。相反,他用兵的经验大胆之余,更是老道,想从他这里占什么便宜,可不是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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