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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是什么脏活儿吧?”这时一个带着牛仔帽的黑人举手说道,他叫约翰,代号鬼魂。能力是瞬间移动,只不过他的瞬间移动和其他人不一样,他展现瞬移能力的瞬间身体会出现骷髅架,然后再重组身体,看起来很惊悚,这也是他被取名鬼魂的原因。
他的来历比较奇特,他原本是军方的人。事实上他还为史崔克工作过,当年史崔克还没有走火入魔,只是一个一心想往上爬的野心家,他儿子还没干掉他老婆,所以总体上还算正常。
那时候,史崔克为了能往上爬,专门给军方那些大佬做私活,而那个时候约翰就因为拥有特殊能力被史崔克招募。后来嘛,史崔克的儿子能力暴走,让史崔克的老婆自己用电钻把自己的脑壳给钻爆了。
然后让原本就是混蛋的史崔克,一下子从坏蛋进化成了变态,也是在那个时候,约翰跑路了,一直到处躲躲藏藏。直到政府在多年后,教堂找到了他。
“闭嘴,约翰!”教堂呵斥了一声:“我们现在可是正规部队,是在国防部和白宫那里留下档案的正规军,没人能让我们去干脏活儿!”
教堂其实非常厌恶这种事,教堂之前介绍说他是FBI的人,其实并不是。他最开始是CIA的,是CIA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外勤特工。CIA嘛别看名头很响,可实际上就是专门做脏活儿的,但凡国外什么乌七八糟的事情,都是CIA在做,国内稍微好一点,毕竟国内不缺做脏活儿的人。CIA做的脏活,到现在普通人都能说出一二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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