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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想,陈凌还是举着猎枪又对着野猪身上开了几枪。
挑的位置也很显眼。
按王立献和刘广利这些老猎手的说法,野猪膘肥力壮,枪猎的时候,眼睛难以打中,所以一般打肚皮,或者肩胛骨等两三个部位。
一是目标大。
二是这些地方是距离野猪的心脏和肺部比较近。
打中了,野猪体力流失很快,猛冲一阵之后就再跑不起来。
这时候再用狗围上去,慢慢的缠住,花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拿下。
陈凌补枪不为别的。
他这人骨子里懒散。嫌麻烦,不想过多给人解释。
不然这么快杀死一头大公猪。
猪身上还没枪眼。
任谁也觉得奇怪。
狗厉害也不是这样的厉害法。
稍后,等陈泽带着大部队赶过来的时候,就看到黑娃和小金身上满是血迹,山谷一侧的草地之中,一头长嘴獠牙体格粗大壮硕的野猪躺在那里,身下已经淌了一片血泊。
众人一时间惊讶至极。
怎么也没想到这么快就猎到这样一头大公猪。
询问着陈凌情况的同时,也上前翻动猪身检查。
最后一行人看看陈凌,又看看群狗,忍不住一阵抽凉气。
“厉害啊,太厉害了,富贵你这一个人带着狗就把这么大的野猪干翻了啊。”
陈凌摇摇头:“哪能啊,我追上来的时候,狗群已经把野猪围上了,我就放了几枪而已。”
其实这样猎猪也是一种最简单、最常规的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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