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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宇这时已知骑鹿不难,骑了两个多时辰,便和双儿跳下地来,任由群鹿自去。如此接连十余日在密林中骑鹿而行。
有时遇不上鹿群,便缓缓步行,饿了便吃烤鹿肉。两人身上原来的衣衫,早在林中给荆棘勾得破烂不堪,都已换上了双儿新做的鹿皮衣裤,连鞋子也是鹿皮做的。
这一日出了大树林,忽听得水声轰隆,走了一会,便到了一条大江之畔,只见江中水势汹涌,流得甚急。
两人在密林中耽了十几日,陡然见到这条大江,胸襟为之大爽。沿江向北走了几个时辰,忽然见到三名身穿兽皮的汉子,手持锄头铁叉,看模样似是猎人。
方宇好久没见生人,心中大喜,忙迎上去,问道:「三位大哥,你们上哪里去?」
一名四十来岁的汉子道:「我们去牡丹江赶集,你们又去哪里?」口音甚是怪异。
方宇道:「啊哟,牡丹江是向那边去吗?我们走错了,跟着三位大哥去,那再好不过了。」
当下和三人并排而行,有一搭没一搭的撩他们说话。原来三人是通古斯人,以打猎挖参为生,常到牡丹江赶集,跟汉人做生意,因此会说一些汉话。
到得牡丹江,却是好大一个市集。方宇身边那大叠银票一直带着不失,邀那三个通古斯人去酒铺喝酒。
正饮之间,忽听得邻桌有人说道:「你这条棒槌儿,当然也是好得很了,上个月有人从呼玛尔窝集山那边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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