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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峰跟刘莎莎是大学同学,他们两人的专业均是传媒文化这一块,但因为大学是一所三类本科院校,名气一般,因此在去年毕业的时候,找的工作并不是很好。
两人因为同在武汉读书,所以2002年毕业后找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策划文案工作。
这家公司的老板华宸是武大毕业的,他看到两人想离职要去深圳打工,看在他们两人工作一直很认真,但自己留不住的态度上,老板给他们推荐了大学同学吴凯在深圳开的一家大型传媒公司。
从深圳回来的同学说,吴凯的公司已经做到深圳广告界的NO.1。
吴凯很念感情,一直让其它同学推荐老家人,亲戚朋友同学皆可,只要有能力干活,学历不限。有学历有文化的给公司写策划方案,没有学历的可以安排在公司做文职或者广告业务员。
正是因为听到这样的传言,华宸觉得不如做点好事,就向吴凯推荐了他们两个人。这样既解决了两个人的工作问题,也算是帮老同学推荐人才。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刘峰才有勇气跟着刘莎莎一起来到深圳。
刘莎莎有男朋友,刘峰在大学期间就知道。
当别的同学都在拼命做家教或者打工挣钱的时候,刘莎莎大多时间都是在图书馆学习,她彷佛一点也不为自己的生活而愁。甚至还在1999年,在全班同学中第一个有了一部价值不菲的模特罗拉翻盖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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