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过了那个初出茅庐就躺坟的种家王孙,徐凤年把玩着从尸体上扒下的那串金铃铛,风起敲叮咚。带着莫名其妙就成了丫鬟的陆沉,往西河州腹地走去,才走了没多久,就又遇上了一队马贼,三十几号人,比较前边悍匪的兵强马壮,这些马贼家当就要寒碜许多,没几样制式兵器,更别提鱼鳞甲这类军伍校尉的专属甲胄,唯一的亮点是为首一名马贼持有一杆马槊,可惜精致到了花哨的地步,槊首精钢,槊纂红铜,槊身涂抹朱漆,关键是还系有一丛紫貂绣团子。春秋之战以后,造价昂贵和不易使唤的马槊就跟铁戟一样不易见到,可谓养在深闺人不识,惯用马槊者,往往是武艺超群的世家子弟,用以标榜身份,只是真到了战场上,两军对阵厮杀,寻常士卒为了捞取更大战功,见着这类人物,就要一哄而上,持槊子弟常常陷入包围圈,成为围殴搏杀的靶子,比那些身穿鲜亮铠甲的将军还要吸引兴趣,因为喜好马槊的大族子孙,多半是初尝战事的雏儿,搏杀起来,比起深谙自保的老油子校尉们远远易于割取头颅。
徐凤年二话不说就迎面前奔,将其擒拿,稍微敲打,就诈出真相,果然这批马贼是种桂聘请来演苦肉戏的货色,想要以此来博取陆沉的倾心,真是辛苦到头为谁忙。接下来陆沉就看到这些马贼给宰杀干净,她眼中有一种古怪的神采。徐凤年挑了两匹坐骑,快马加鞭,走出三十里路都不见一处人烟,稍作停顿,拿囊中清水刷洗马鼻,裹了头巾的陆沉揭开一角,露出略显干涩的樱桃小嘴,好奇问道:“你真叫徐朗?你该有小宗师境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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