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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车站送送你。”余诗曼看着自己对面的阳光男孩,她征求对方的意见。
“嗯,好,谢谢。”苏阳还是一脸阳光。
他第一次答应余诗曼去车站送他。因为,他不喜欢女孩子在他面前哭哭啼啼,如果他心一软,就没用勇气离开丽州追逐自己的梦想。
虽然彼此都没有任何表白,在外人看来,他们已经心心相印。仿佛任何苍白的表白都是多余的。也许在千年以前,他们两人早已经熟识了。
他们之间,任何一个眼神,彼此都能读懂对方。
男女之间,有时候,该放手的时候要放手,该抓牢的时候要抓牢。
谁都知道,离别也许是难受的,不信任的告别比离别更难受。
余诗曼很聪明,每次和苏阳见面都是打的士来的,她不想开那部叔叔送她的好车,担心刺激到敏感的苏阳。
苏阳虽然阳光,偶尔也非常敏感,这种艺术气质的敏感也许是致命的。
但是,还好,那仅仅是极为短暂的一瞬间。
这是过分自尊的敏感。
这也是苏阳的全部弱点,敏感。除了这,他很阳光,很大度,很豁达,还很有爱心。
余诗曼的朋友都认识苏阳,她们认真的劝她,你什么都不缺。苏阳太有才情和艺术才华,又那么阳光,你喜欢他,别人和你一样,肯定也喜欢他,不要陷得太深。
一个坠入情网的人,她眼里只有爱情。
而余诗曼不一样,她很冷静,她知道她需要什么。她知道,处于热恋中的女人,智商等于零,她也告诫过自己,不要陷得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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