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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就对了,我的创作能力你还不知道,写流行歌并不难,但为什么单对他们这么做呢?因为这对组合的市场定位是国民组合,面对的是广场舞和那些大爷大妈,而且越是这样的风格越适合在各大晚会舞台演出。你给菱花说,等什么时候他们彻底落实了歌坛地位,什么时候我才会考虑给他们改变演唱风格!」
刘清山很耐心地解释。
「哈哈,阿毅跟你的说法差不多,看来我还没他了解你。」金溪善笑着说。
「那是之前我跟他透露过想法,这种话不能事先给凌花说,就她那火爆脾气,还不当场蹦起来反对?」
「也是,相比来说,阿毅更懂得市场定位的重要性,而且以组合的形式发展下去,流行乐风格显然是不具备更长久性。」
「这也是阿毅说的?」
「嗯,别忘了他之前可是凌花的老板,这对组合对他来说就是门生意,而不是单纯的歌唱组合!」
「哈哈,这小子,脑筋倒是好使!再一个就是他们都没有表演的天分,获得综艺和晚会的邀请才是主要的经济来源,虽然全国各地的跑是累了些,可省心啊,连排练的流程都能省了。」
「更重要的是广场舞的流行和他们的演唱风格的不可复制性,很少有唱片公司敢把自己的艺人往这种曲风上考虑。」
「是啊,现在大街小巷已经开始有人跳广场舞了,等到这股风再从城市走入乡镇,他们想改变曲风老百姓也不答应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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