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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几次偶遇觉得眼熟并不是她的错觉,而是因为他们见过!
小时候见过。
八年前,离曾经的温府不远处住着一户姓刘的官宦人家,家中一儿一女,女儿是姐姐,那时候十六七岁,儿子是弟弟,只有七八岁大。
在高官勋贵多如牛毛的京城,一个五品官太不起眼,也谈不上富贵,但男主人踏实宽厚,女主人温婉和善,长女漂亮懂事,幼子活泼聪慧,一家人日子很和美。
坏就坏在长女生得太漂亮了。
七夕上街玩时,长女失踪了,第二日才找回来。街坊邻居议论纷纷,说着刘姑娘不好的话,找回来的当日刘姑娘就悬梁自尽了。
她那时还小,不太清楚刘家遭遇了什么,都已经忘记是从谁口中听说的,刘家似乎去报官了,可还没等官府调查刘父就急病而亡,案子不了了之,刘母带着幼子离开了京城。
刘家的宅子空了好长一段时间,随着新主人住进来,关于刘家的事渐渐被四邻八舍遗忘。
刘家刚出事的那两年,她时而会想起那个与她差不多大的男孩儿。
她是个哑子,除了姐姐与义兄程树,几乎没有玩伴。有一日她如往常那样在家门外看街上人来人往打发时间,那个男孩儿路过,突然举着手问她要不要吃糖葫芦。
也许是男孩儿笑容太灿烂,也许是他手中糖葫芦红彤彤太诱人,明明只是认识而没在一起玩耍过,她却鬼使神差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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