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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d将自己关在小会议室里聚精会神想了两个晚上,好歹想出了办法。上次那事儿没干成,无非就是说有风险。王翠莲这水货跟自己不对付,她说有风险却不一定公允,何不问问别的律师。于是便不跟法务部打招呼,自己去不同律所找了几个律师咨询这事儿。
律师们观点大多一致,的确违法,有风险,刑法和民法里面都有相关的规定。Wind不以为然,他将身躯往椅子上一靠,眯着眼问:“那如果我的技术世界第一,除非我自己说出来,否则没人辨识得出来呢?”
律师们的观点仍然大同小异:“要真是这样,那你或许暂时能逃脱法律制裁。但技术世界第一这件事,只怕很难做到。就算暂时第一,保不定别处藏着比你更厉害的人,只不过人家没出来和你比划而已。等你被辨识出来的那一天,你仍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Wind:“那就是说除非我被辨识出来,否则我不会受到制裁?我如果已经是世界第一,要被辨识出来,别人想追上我,得一段时间吧?或者说,只要我跑的够快,就没人能追上我?”
律师们沉默了,显然这是个相当狂妄的当事人。但也有一位律师开腔了:“是这样的。而且如果时间长到超出了追诉期限,基本也就不用负责任了。但这种情况只建立在你真的厉害到无人可及,而且在追溯期内无人追赶得上你,也没有人识破你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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