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市国立大学溯源于清末的洋务学堂,历经传承演变,成为道:“桃李春风一杯酒……”
“江湖夜雨十年灯。”沈蔓笑眯眯地接过话茬,“人生得意须尽欢,能喝是福气,对不对?”
上辈子和郑宇轩约会时,她无数次跟这位大爷打过照面,是故连口头禅也能信手拈来,一应一对得不亦乐乎。
原本昏暗无光的死鱼眼翻了翻,老人好像受到了什幺刺激,终于卸下伪装、定睛望向素不相识的小姑娘,略带疑惑地问:“……你是?”
暗自吐了吐舌头,沈蔓连忙收起玩笑的心情正色道:“我是帝都传媒大学新闻系的学生,叫沈蔓,这是我的学生证。”
她一边说,一边主动将早已备好的证件递进门卫室。
老大爷一生坎坷,年轻时因为政治问题毁了前程,老来受亲眷照顾,勉强在q市国立大学谋得生计,所以对待本职工作才会认真得过分。
这些都是沈蔓听郑宇轩讲的。其实,与其说她与老大爷有交情,不如说郑宇轩与老大爷是忘年之交。否则,老人怎幺会把自己的生平典故告诉个不相干的学生?
家境贫寒的男孩子,除了有双令人过目难忘的眼睛,更有一种神奇的魅力。每个跟他有交集的人,都会本能地信任他、依赖他。就像不起眼的磁铁,能够轻易降服所有丁丁碎碎的铁器。
沈蔓一直以为这种是类似于狗屎运的能力。
直到和他相处时间长了,才渐渐明白过来:人都是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的,遇上处心积虑迎合、呼应的家伙,当然只有举手投降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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