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当不当自己媳妇,白鹿总该归他照顾,他也有责任得陪伴好陆许。
于是莫日根便有样学样,学着李景珑平日所作所为,安顿了陆许住处,就在自己与鸿俊房间中间。陆许进城时赞叹了一句长安的桃花很美,在北方从来没见过,莫日根便买了几株桃树来,种在院子里。
初时他还怀疑陆许会不会将鸿俊当作了心上人,慢慢地他便发现,陆许并不排斥与裘永思、阿泰甚至阿史那琼当朋友,在敦煌时跟着鸿俊寸步不离,乃是因为他只认识鸿俊,在夺回身体后,便对鸿俊有着自然而然的亲切感。
但陆许对阿史那琼的态度,则令莫日根有点儿不能接受,阿史那琼更是明目张胆地昭告自己喜欢长得漂亮的少年,且李景珑也未曾明确表态,接受阿史那琼作为驱魔司的成员。这简直是在家里养了一头狼!
虽然真正的狼该是莫日根自己,但他仍尽量避免让陆许与阿史那琼走得太近……所幸阿史那琼对陆许,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心思,虽三不五时嘴上占点便宜,行动上则不大殷勤。莫日根便成日叫上陆许出去,而阿史那琼则终日与阿泰在家里算钱,计划上哪儿搞点钱,去养远在万里外的兵马。
鸿俊则在那天亲眼目睹重明与青雄一场大战,幸而两大妖王的战争来得快,去得也快,炸了几座山头后便归于平静。
“回家吧。”李景珑如是说。
鸿俊知道从这天起,曜金宫便不再是他的家了,而临离开时,青雄赋予他的那眼神,仿佛也昭示了一切:走吧,去你该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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