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里的野猪喜欢在松树上蹭,加上在泥潭里洗澡不擦身子,体表有一层厚厚的保护壳,弓箭和猎枪的子弹很难穿透。
如果要用弓箭猎杀野猪,必须要射中它的眼中,继而穿透大脑,否则只会激怒它。”
林轩用新鲜的枝叶擦了擦开山刀,笑着对大家解释了几句。
“轩哥,你这也太猛了吧?”
老四满脸敬佩地说道:“这比上次那只野猪还要大,绝对是这片山林的野猪王!”
“废物,你他妈不是能杀大象吗?!
大旭恶狠狠地瞪着高瘦男子,“玩尼玛的复合弓,连野猪的保护层都射不穿!”
刚才被野猪追的时候,他竟然敢丢下自己跑了,大旭想杀他的心都有了。
高瘦男子没法反驳,只能羞愧地低下脑袋,他这才意识到,在草原上拿热兵器杀狮子老虎,和用弓箭击杀野猪完全是两码事。
前者靠的武器的威力,可以说枪法准的人基本上都可以做到,毕竟偷猎大象的团伙多了去了。
他想不到林轩真能拿开山刀杀野猪,而且还那么轻松,就跟吃饭喝水似的。
“大旭,你现在打赌输了,那辆玛莎拉蒂总裁就留给轩哥吧。”银毛冷声说道。
原本冲着两人间的交情,他肯定是会帮忙说话,争取让大旭道个歉,随便出点钱赔罪化解这件事的。
但是大旭和高瘦男子恶毒的语言,让他很生气,甚至产生了绝交的念头。
大旭肉疼不已,为了买那辆车,他差不多花了两百来万,车钥匙在兜里还没捂热呢,他哪里会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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