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还是他的眼睛:蔚蓝,清澈温暖,他主动友好伸出手,“我名兰斯洛特。”
温文尔雅,乐于助人,和之前的男人是截然相反的例子。
康时,“陪我去见一个人。”
“荣幸之至。”
两人出门前,南羊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等送餐,“外面雾霾大。”
康时,“我会记得戴套的。”
说完,门被合上。
康时带着兰斯洛特坐公交到终点站后又走了很大一截距离,直到看见不远处树下靠着的女人时才停下脚步。
“你又迟到了,”女人莞尔,“整整五十分钟。”
“路上堵车。”
“你知道吗?在我的世界里,迟到一分钟我就会废了他的手脚,像你这样迟到五十分钟的,我还真不到该怎么办了?”
康时,“你杀了昨天珠宝店的柜员。”
“她不该嘲笑我的,”女人摊手,“你真该悄悄她死前狼狈的样子,当我用到一点一点割下她脸上的皮肉……”
“我是人,对折磨人的过程不感兴趣。”
“兴趣是可以培养的,”女人朝他走来,“很快你就会知道那种感觉了,”走近了,她黛眉轻扬,“呦,还带了帮手。”
她抽出腰间的匕首,“多来几个也无妨。”
夜风徐徐吹动,冬天的风是致命的,康时感觉到身边气场的不同,他注意到身边男人额头的标志又变了。
“兰斯洛特。”他低低叫了声。
男人没有回答,同样的面貌,但满眼都是冷意,浑身上下散发着嗜血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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