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星期天上午。
陆风没有安排工作,往常星期天上午都是带麒麟出去跑步的。
麒麟是阿拉斯加犬,属于大型犬,平时需要很大的运动量,不然它会很烦躁。
如果长时间不能运动,它会发脾气咬自己的腿,甚至会把腿上的毛都咬光,甚至咬出血。
这也是为什么会出现遛狗员这个职业。
因此,陆风坚持每个星期都带麒麟出去活动活动。
有时候,苏慕晴也会带麒麟出去溜达。
……
麒麟的个头很大,毛色鲜亮,走在街上很能吸引人眼球。
不过,城里不能像山上那样疯跑,麒麟已经知道不能在街道中央跑,只能人行道上撒欢的跑来跑去。
麒麟很害怕街道中央呼啸而过的车,平时都是敬而远之的。
“嘿!你这狗怎么牵狗链?”突然一个顶着啤酒肚的男人拿着扫帚喝道。
陆风招招手把麒麟叫到身边,皱眉看了这人一眼,不准备和他计较,带着麒麟继续往钱走。
啤酒肚被无视了,有些生气的举起扫帚拦在陆风面前,提高调门说道:“说你呢!这是你的狗吗?”
“是我的。”陆风回道。
“为什么不上狗链?”啤酒肚又问道。
陆风皱眉回道:“从来没用过链子。”
“草!没有就去买!你以为这里是农村,告诉你!不上狗链就是野狗,打死不冤!”啤酒肚有点蛮横的说道。
“你才是野狗!麒麟已经办了证件了。”陆风见这人的语气很冲,也有点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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