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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亲人就有打人的权利吗?苏玉珊不悦反问,“照你这么说,将来我若是做了什么惹你不开心的事,你是不是也要动手打我?”
弘历顿感冤枉,“这话可就严重了,我何曾对你动过手?即便是当初……”话说一半,弘历意识到不妥,及时改口,
“当初我最生气的时候,也只是对你撂狠话,发脾气,不曾动手打过你。”
当年之事,若换成其他男人,估摸着很难接受,平心而论,弘历对她的确足够包容,
“你对我有耐心,就不能对咱们的女儿也多几分耐心吗?即便是父母,也不该随意打孩子,倘若她做了什么坏事,欺压旁人,不消你动手,我也会出手教训她,可她只是对这桩婚事有意见而已,你不该动手打她,好好讲道理才对。”
弘历挑眉反问,“你跟她讲过道理吧?她听得进去吗?”
玉珊却认为这是人之常情,“转变是需要过程的,不可能说一句她就立马改主意吧?”
弘历也知道需要过程,所以他才一拖再拖,拖了三年,“容瑜的婚事是关乎家国百姓的大事,不能有任何差池,你对她说软话,她只会认为此事还有回转的余地,必须凶一些,才能彻底打消她的妄念!”
“你可以凶她,但不能动手。她是个姑娘家,心细得很,不像男孩子那般皮实,你这一巴掌,她很可能记一辈子!万一她一时冲动做出什么傻事,那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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