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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齿间还残留着一丝香甜味道,勾起了兰斯对新鲜血液的渴望。下一刻,他双眼变得赤红。
夏时杳认得这是危险的信号,下意识地往后撤。
兰斯刚喝过人造血,还能控制得住自己:“你不用怕,这只是血族的本能反应。”
说完,他拿出一个白金手环递给夏时杳,那个手环是西方古典款式,上面镶嵌着的三颗红蓝绿宝石。
“给我?”夏时杳犹豫着没接,“我不习惯戴首饰。”
而且,这个首饰看起来好贵重。她可不敢随便收这么贵重的礼物!
“它不是首饰。”
兰斯说着,指尖在手环内侧轻轻一按,三道强光从那三颗宝石迸射出来,直接将前面的墙壁射出三个深洞。
“哇哦!”夏时杳看得目瞪口呆,“这是什么高科技?”
那三颗宝石是来自夜阑星的能量石,威力不亚于小型激光枪。
兰斯没有解释那么多,把手环戴到她的手上,叮嘱说:“隆撒卡是血族活动的领域,你应付不了他们时,可以用它防身。”
“谢谢,它可真是太神奇了!”夏时杳高兴得爱不释手。
可是,又觉得很不好意思:“这个高科技很贵吧?”
“还好。”兰斯一副风轻云淡的样子。
其实,留存在世上的夜阑星能量石,也不过那么寥寥几颗。这何止是贵而已,是稀世珍宝!
但安格森说,礼物在于心意,不分贵重。她喜欢,就好。
夏时杳高兴完,想起自己之前还在跟人家呕气,心里觉得挺羞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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