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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们,前方有取之不尽的粮食和肥美的牛羊,还有漂亮的女人!
只要能抢到的,都是我们的,冲啊!”
伊摩利声音激昂,弯刀指向了了前方。
霎时,轰隆的马蹄声响起,一匹匹骏马在奔腾,似乎连大地都在抖动。
一万精骑争先恐后,挥动马鞭向着夜色朦胧中的县城冲去。
手里挥动弯刀,嘴里发出呜呜的亢奋怪叫声!
匈奴是游牧名族,除了喂养马和羊,可以说是不事生产,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劫掠!
和另一边的东胡一样,都是相互抢来抢去,相互掠夺。
等到没有抢得时候,就是大的部落抢小部落。
反正就是抢来抢去,对抢劫经验丰富无比,随身能携带的劫掠物品也能多的超乎想象!
论起携带能力,比起另一个跟开了挂一样古老的大国,丝毫不差!
“终于开始!”
秦轩站在城楼之上,背负双手眺望远方席卷翻飞的尘土,脸色露出了笑容。
这些可都是军功,也是将来的劳动力啊。
徭役艰辛无比,累死者、被鞭打致死者不计其数。
大秦的人口本来就稀少,总人口量也不过两千万,自然要尽量保证自家百姓繁衍生存。
要是换上匈奴就没这些顾虑了,先换取军功,再发配去修长城,给口吃的只要不饿死就行。
至于会不会被监工打死,那就不是他所需要关心的问题了。
秦轩对这些残暴的胡人没有丝毫怜悯,在他看来,就算是耕牛的命都比他们更加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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