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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衙门一个厅堂里,汪若海设下刑堂,提审张均。王宵猎借来十个士卒,分立两边。
进了厅堂,张均拱手唱个肥诺:“麻烦提刑。”
汪若海道:“我是朝廷任命的提刑,有人到提刑司告状,自该审理。这一位是罗山县的葛雄,告统制在信阳军,依靠强力取百姓钱财。可有此事?”
张均道:“我奉制置之命守信阳军,手下三百兵。到了信阳军后,又招厢军六百。提刑,养兵是要钱的。钱从哪里来?当然是从地方百姓的手里来。天下数百州军,哪里不是如此?”
汪若海听了愣了一下。是啊,这个时候,守地方的将领有什么办法?哪里不是这样呢?张均没有搞出人命官司,已经是很好的了。许多地方,兵兴之后,地方残破,又找谁说理去?就是告到朝廷,朝廷也不会理的。自己这个提刑,审这件案子,委实是有些尴尬。
咳嗽一声,汪若海道:“王制置使治下,到底与其他地方不同。各州府皆有条例,治理地方要依条例而行。显然在信阳军,统制做得过了。”
张均笑道:“昨日观察已经与我说过了,我在信阳军所做,或有不妥。提刑断案就是,大丈夫做了就是做了,我也不会推托。”
葛雄在一边听着,不敢说话。本来自己以为,告到提刑司,这个提刑就风风火火抓了人来,这件案子自己赢定了。现在一听,好似自己告状,并没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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